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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田林 通讯员 危小禁  郁玉琴

3月20日,经河南省扶沟县检察院公诉,法院以被告人周某某(一学校勤杂人员)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同时禁止其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出台《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后,周口首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案件。

经查,2022年11月一天下午,50多岁的周某某利用承包经营校园洗头房的机会,在洗头房内对不满14周岁的在校学生进行猥亵,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和身心健康,事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23年1月4日,扶沟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周某某提起公诉。提起公诉后,扶沟县检察院依据《意见》,向相关责任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既要管理好教职队伍,也要加强学校勤杂人员的教育管理、岗前法治培训;要严格落实包含勤杂人员在内的全体教职工犯罪记录查询,凡有“性侵害、拐卖、虐待、暴力伤害”等犯罪记录的依规不能被录用;要按规定配备全时所监控等设备设施,实现公共场所监控全覆盖,织密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护网”。

为跟进监督检察建议的落实,3月9日,该检察院与县教体局召开“从业禁止制度落实”推进会,全县360多所中小学及幼儿园负责人参加。3月30日,扶沟县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走进城区部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就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回头看,查看校园安全管理及防性侵害制度建设、教职工师德考核等。

承办周某某案件的检察官郁玉琴说“从业禁止”划定了教育行业从业者的法律红线,搭建起未成年人保护的“隔离带”和“防火墙”,准确适用“终身禁业”,持续织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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