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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高译丹


(相关资料图)

2023年4月,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抚州市督察发现,崇仁县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部署推进不力,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职责交叉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诿扯皮

据了解,抚州市崇仁县现有规模以上养殖场70家,2022年产生粪污量为98.5万吨。近年来,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一直是该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历次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向崇仁县交办和2021年以来12345、12369等平台畜禽养殖领域信访件48件。

崇仁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崇仁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明确规定,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做好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县畜禽产业发展中心(原崇仁县畜牧水产局)负责养殖业污染源头减量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督察发现,两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实际工作中推诿扯皮,县农业农村局未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县畜禽产业发展中心至今未编制“三定方案”,主管工作无抓手,导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不力。

崇仁县宏绿源牧业有限公司大量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排西宁河,对下游3公里处的相山镇饮用水水源地造成威胁。经监测,入河沟渠水体化学需氧量浓度248毫克/升、氨氮浓度47.7毫克/升、总磷浓度24毫克/升,分别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11.4倍、46.7倍、119倍。

建而不用

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形同虚设

《崇仁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第三方治理,到2023年,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2022月8月,总投资1.2亿、年处理畜禽粪污35万吨的崇仁县福正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投产。但作为全县唯一一座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却长期低效运行,截至督察进驻时,仅陆续接收4家规模养殖场的部分粪污。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半年共处理养殖粪污1.73万吨,仅为处理能力的10%。督察组抽查发现,已纳入集中处理中心的养殖场,也仍然存在粪污偷排问题。崇仁县巴山镇中元养殖场液态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通过管道直排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和坑塘。经监测,坑塘水体化学需氧量浓度104毫克/升、氨氮浓度20.4毫克/升、总磷浓度2.2毫克/升,分别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4.2倍、19.4倍、10倍。

不严不实

粪污资源化利用数据一报了之

崇仁县畜禽产业发展中心对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重视不够。督察发现,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数据仅简单通过直联直报信息平台自行填报,崇仁县畜禽产业发展中心未实地核查数据的真实性,行业监管职能严重缺失。《崇仁县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显示,该县2022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高达99.44%。但督察发现,仅抽查的6家养殖企业均存在粪污利用设施不正常运行和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问题。2022年,崇仁县水质综合指数3.6609,同比变差8.69%。

针对督察发现问题,崇仁县政府及时启动了边督边改和立行立改工作。相关部门对有关养殖场进行了立案调查,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崇仁县委、县政府对部门履职监督管理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责任缺失,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上不作为、慢作为。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朱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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