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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管好基层小微权力 提升群众幸福感
管好基层小微权力,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随着基层“蝇贪”整治工作的推进,基层小微权力的运行得到进一步规范,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监督参与度不高;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作用发挥不明显;行业监管不到位,小微权力行使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贪污挪用、侵占截留等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等。
管好基层小微权力,应重点从四个方面发力。
一是在开列权力清单、营造监督氛围上发力。结合本地实际,将涉及的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在村组进行公开、公示,并积极宣传引导,扩大群众知晓率,让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二是在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上发力。要加大对信访举报、检举控告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明确受理机关、受理范围,公开和畅通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等反映渠道,引导群众合理有序反映问题。同时,加大“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的推广运用,提升群众反映问题的便捷度、精准度,引导群众如何监督。
三是在加大乡镇纪委监察室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提升村务监督能力上发力。乡镇纪委监察室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通过开展监督培训、推送监督重点、开列监督清单、建立沟通机制等方式,指导各村(居)务监督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四是在强化部门联动、构建监督合力上发力。坚持党建引领,以乡镇组织部门牵头,统筹协调乡镇社会事务、农业、林业、村镇规划等基层各行业部门的监管力量,联动开展日常监督,确保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孙章文,作者系景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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